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奖励工作的通知

作者:2024/05/27 10:58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全体研究生:

为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评价改革,鼓励研究生积极投身科研与实践,进一步激发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奖励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213号)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奖励办法》(中南大研字〔202212号),决定开展2024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优秀成果奖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入库填报工作

(一)填报对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研究生。

(二)学生填报程序:研究生个人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师生端)”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进入“科研成果-学生成果入库-科研成果登记”模块,按成果类别分别填报个人成果。已登记成果无需再次填报。成果登记库系统长期开放,研究生新增成果可随时填报。

(三)中心审核程序:中心对填报成果进行在线审核,审核通过的成果自动进入研究生成果登记库。

(四)研究生成果一经审核入库,长期有效,可用于研究生奖学金、毕业资格审查等各类事项的申请。所有参加研究生科研与实践优秀成果奖评选、科研与实践先进个人评选的支撑成果须通过入库审核后,方可参加评选。

二、研究生科研与实践优秀成果奖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2024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奖励以优秀成果奖和先进个人评选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研究生和毕业两年内的研究生。

 2.已成功申报2023年及以前科研与实践成果奖励或科研奖学金的项目,不参加此次研究生优秀成果奖评选。

(二)评选项目

研究生科研与实践优秀成果奖和先进个人评选的奖项包括:优秀科研成果奖、优秀实践成果奖、十佳科研与实践之星(科研类)和十佳科研与实践之星(实践类)。

优秀成果奖(含优秀科研成果奖和优秀实践成果奖)和先进个人[含十佳科研与实践之星(科研类)和十佳科研与实践之星(实践类)],均由中心推荐、学校组织评审差额产生。

(三)评选条件

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奖励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213号)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奖励办法》(中南大研字〔202212号)执行。

(四)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

个人申报分线上线下两种方式:

1线上申报:申报优秀成果奖的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科研成果-优秀成果奖申报/先进个人申报”模块进行在线申报,用于参评的成果只能从成果登记库中提取,操作方法参见附件1已经毕业研究生无须进行线上申报。

2)线下申报:参加评选的学生将填写好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先进个人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报送至文治楼511室,电子版文件夹以“****班级+研究生科研与实践优秀成果奖”命名文件夹内包含《2024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优秀成果奖汇总表》(附件4和《2024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5,同步报送至邮箱提交zuelfszxtzz@163.com

上述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报送,截止时间为65日下午17,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均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因为审核和修改需要时间,建议各位同学在63日之前成果入库,并提醒辅导员进行审核。

 2.中心审核、评选、公示和材料报送

1各年级辅导员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对申报奖励的成果进行审核。

2中心对申报纸质材料集中评审,公开方式确定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推荐名单,及十佳科研与实践之星推荐名单。

 3.学校审核、评选、公示和发放奖励

1)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材料审核。

2)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集中评议,确定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十佳科研与实践之星获奖名单。

3)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4)经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批准后,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发放获奖证书,奖金一次性发放至相应研究生账户。

(五)相关说明

 1.参评成果应在2024531日前(含当日)取得符合此次参评条件的成果请尽快申报。对于202361日(含当日)至831日前(含当日)取得的成果,均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奖励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213号)进行奖励;202391日(含当日)至2024531日(含当日)取得的成果,将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奖励办法》(中南大研字〔202212号)进行奖励。

 2.本项工作以奖励研究生高水平科研与社会实践成果为主,中心严格把控评选标准,真正取得选树典型、奖励先进的效果。

 3.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科研类成果须发表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术期刊指引》内;实践类成果须属于教育部推荐赛事(如: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以及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

 4.申请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的以项目为单位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报一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优秀成果奖申请表》。

 5.以合作项目申请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的,由一名主要负责的学生统一申报即可,申报表上需成果持有者都签名。

 6.毕业两年内研究生可以不通过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申报,但是相应培养单位要严格做好把关和审核。

 7.优秀成果奖推荐项目若为合作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按贡献度协商团队其他所有成员形成奖金分配方案报各学院(中心)审核。

附件1:科研成果学生端操作说明.docx

附件:成果奖申报导师审核操作说明.docx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优秀成果奖申报表.doc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先进个人申请表.doc

附件4:2024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优秀成果奖汇总表.xls

附件5:2024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先进个人汇总表.xls

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奖励办法》的通知.pdf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