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经评审,现将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具体结果见附件)。
结项条件将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所定条件和中心实际情况执行,请同学们在科研过程中坚持科学的态度,严格要求产出有效的、高质的成果。
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25日,如对立项结果有异议,请于11月30日上午12:00之前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27-88386072刘老师。
2021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立项明细表本.xlsx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