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的终身课题,充分展示先进典型的精神风范,鼓励和激发广大师生向身边的党员榜样学习,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启新征程,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将开展“七一”表彰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严格遵循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总结成绩、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学院各党支部和广大师生党员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于担当、砥砺奋进,为“双一流”建设、标杆院系建设和学院各项事业改革发展贡献力量。
二、评选类型及指标
1.先进学生党支部,3个;
2.红旗团支部,3个;
3.优秀共产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评选,原则上按各支部党员人数的20%进行推荐(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取近似数),应推荐人数不足1人的推荐1人;
4.优秀共青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评选,原则上按各支部团员人数的20%进行推荐(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取近似数);
5.优秀学生干部若干;
注:推选为校“优秀共产党员”的党员不占学院表彰名额。
三、评选标准
(一)先进学生党支部
1.作用发挥显著。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注重发挥政治功能,能够做到“七个有力”,团结带领党员和师生在推动学院事业发展中取得显著成效。
2.规章制度健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制度健全。
3.组织基础扎实。支委团结协作,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有序,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有力。
4.党建特色鲜明。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理论学习有创新有成果,党建活动有亮点有特色,先进典型有培育有影响。
5.条件保障有力。党建活动阵地建设有力、作用发挥明显,党务工作队伍建设有力,党建工作经费充足,党费使用管理规范等。
(二)红旗团支部
1.积极响应上级党团组织号召,依托团学工作阵地,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
2.认真做好“三会两制一课”、“团组织推优入党”、“智慧团建”等基础团务工作,有序组织团员青年参与支部活动,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号召力,获得师生较好评价。
3.支部机构设置规范有序、换届考评制度完善健全,部门设置及职责分工科学合理,各项工作均能有序开展。支部干部换届及时,换届程序、方法合理,换届过程公正、公平、公开。
4.精准把握支部成员的思想动态和成长需求,引导支部成员积极围绕学校、学院和支部的中心工作,在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全面深化综合改革中献言献策、建功立业。
(三)优秀共产党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参加党内各项政治生活和党组织活动。
3.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和学习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模范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组织和师生员工的广泛认可。
(四)优秀共青团员
1.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学分绩点3.1以上(即加权平均成绩80分以上),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且本学年单科成绩无不及格者。
2.积极协助、参与班级团支部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团日活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及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掌握一定社交礼仪,善于与人交往,日常表现突出。
3.团结同学,热心帮助青年进步,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工作热情主动,谦虚谨慎,认真务实,遵纪守法,有强烈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能起到一定的表率作用。
4.有明确的团员权利和义务观念,严格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按时上交团费,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关心和投身团组织建设,能对团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五)优秀学生干部
1.参与学生党建、团学工作的学生骨干等。
2.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和党的各项纪律,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
3.热爱党建、团学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对工作任劳任怨、尽心竭力,有强烈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岗位职责履行好,在党务岗位上作用明显,党务工作业绩突出。
4.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坚守岗位,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四、评选程序
1.自主申报。各党支部、团支部、党员、团员根据评选条件积极申报,以支部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其中,“先进学生党支部”、“红旗团支部”申报材料不多于3000字;个人类奖项申报材料不多于1500字。相关证明材料应按照精简节约的原则酌情添加附件。评选办法另有规定的以评选办法为准。截止7月4日下午5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zuelfszxtzz@163.com。
2.学院评审。7月6日前,学院组织完成集中评选,研究确定表彰名单,并择优推荐参加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等评选表彰活动。
3.学院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参与校团委“五四”评优并获评的团支部、同学和参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综合表彰获奖的党支部、同学原则上不参加本次院级“七一”表彰活动。各申请者加权成绩均需在80分以上,且上一学年所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其中申请上述表彰项目的个人及集体,均需积极参与党日活动、团日活动、青年大学习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附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学生党总支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