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关于组织开展“法思同行,读懂中国” 2025年寒假社会实践的通知

作者:2024/12/20 04:26


法硕中心各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实践育人功能,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按照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2025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相关事宜如下:

  一、活动主题

  法思同行,读懂中国

  二、活动对象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全体研究生

  三、活动类型

  类型一:校级社会实践

  (一)团中央“返家乡”社会实践

  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聚焦乡村基层,感知时代变化,深入地方党政机关、家乡企业、乡镇社区,运用所学服务家乡发展,为家乡建设建言献策,以实习实训、劳动实践等方式参与基层治理、民情调查、社区服务、文化宣传,增强服务人民、回报家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实际行动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展现青年担当。

  具体要求及提交方式详见后续校团委通知。所有参与学生需在创青春公众号提交报名信息,并填写《2025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参与情况汇总表》(附件1)。

  (二)港澳台青年行

  增进港澳台地区青年学子对学校的了解和认同,吸引更多港澳台优秀生源来校深造,鼓励港澳台学子返乡开展招生宣传与咨询。具体要求及提交方式详见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教育中心官网通知。

  类型二:院级社会实践

  (一)“红色薪火,青春征程”社会实践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结合本学科专业特色,鼓励学生们走进社会,开启红色之旅、领略祖国山河,将自己的所学所思转化为具体实践,站在青年的视角上,关注中国国情、讲述中国故事、感受中国魅力、传承中国文化、创新中国思考。

  (二)“法行践履,知行合一”社会实践

   为深入践行党的二十大法治理念,谨遵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立足法学专业专长,激励莘莘学子踏入社会百态,开启法治探寻、洞察司法实景,把法学知识与实践深度融合,秉持法律人的担当,关注法治进程、解析法理要义、体悟法治精神、传承法治薪火、创新法治思维,于法行践履中达知行合一之境,为法治社会建设添砖加瓦。

  (三)“数智创新,企法同行社会实践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改革创新于现代化建设的核心意义,激励青年探索改革前沿。法硕学子聚焦数智驱动发展、民生改善与基层建设等主题,探产业升级、教育医疗数改等项目,经实地调研、走访分析,撰写调研报告为构建数智引领、普惠共享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奋力前行。

  (四)拾文思源 古韵今风”社会实践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深刻阐释了在时代浪潮中传承与创新的重要意义,其犹如灯塔,照亮我们在多元文化领域探索的道路,尤其为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发展指明方向。法硕学子聚焦非遗技艺承续、民俗文化传播等关键领域,挖掘传统工艺新生、民间习俗活化的创新举措,借助实地观摩、艺人交流、实例剖析等形式,撰写实践报告,全力助推文化传承有续、创新有力的民俗文化繁荣盛景的构建。

   四、申报要求

  为鼓励法硕学子积极参加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中心拟设立院级寒假社会实践项目,正常结项的项目开展评优考核工作和“优秀社会实践队”、“优秀社会实践成果”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奖项申报工作。学生自行组建项目团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和项目负责人,结合活动内容及学科特色自拟项目主题。原则上各团队成员(成员包括负责人)不超过6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组队,但指导教师须为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教师,团队成员中法硕中心学生人数须过半,且项目负责人为法硕中心学生。

 (一)立项申报

  2024年12月,各团队确定实践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撰写并提交立项申报材料;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院级立项项目。院级社会实践立项申报材料包括:①立项申报书PDF格式(附件2);②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③安全责任承诺书PDF格式(附件4);④大雅查重简洁版报告(重复率不得高于15%)。

 2.各项目负责人须于2024年12月30日24:00前将申报材料打包压缩,并发送至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实践部邮箱:fszxsjb@163.com。邮件及压缩包命名格式为“法硕2025年寒假社会实践+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逾期提交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中期考核

  2025年1月,中心重点考察各实践项目的阶段性成果,包括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实施问题及解决措施等。要求项目负责人梳理立项以来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制作宣传推文、撰写新闻稿和拍摄视频等方式展示阶段性成果。

 (三)结项评审

  2025年2月,各团队整理并提交结项材料,中心组织专家开展项目结项评审,从实践报告质量、活动开展情况、教师指导情况、对外宣传效果等方面综合考核各团队的实践成果。对结项评定等级为优秀的项目,报销部分寒假社会实践项目支出费用。

 (四)结项要求

  1.实践团队和个人可以通过视频(vlog、短视频)、图片、文字(采访、推文、访谈报告)等方式宣传,并鼓励各团队和个人创新宣传方式(如创建社交媒体账号发布日志等),扩大实践影响力。

  2.各实践队伍形成的宣传成果中至少需要包含一篇推文,并于实践结束后一周内与我部工作人员蔚钰莹(微信号:cpn_yu)联系进行提交,未提交则不予结项。

  五、注意事项

  1.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参与实践的学生个人或团队须仔细阅读并填写完成《2025年寒假社会实践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4);在开展社会实践前和实施过程中,需设计合理安全的行程安排和活动进程,进一步细化实践过程中的安全预案。

  2.重视项目质量,深化实践成果。项目不得交叉申报,中心将严格把关实践项目质量,严禁学术不端、一稿多投行为;参与实践的学生个人需认真填写由中心团委统一下发的《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附件5),并撰写实践成果/心得报告,由中心统一收齐后归入学生档案。

  3.积极宣传推广,扩大实践影响。鼓励各实践团队在实践过程中借助多种媒体形式进行宣传工作,通过视频(Vlog、短视频等)、图片(影像日志、主题图册等)、文字(采访、宣讲、推文等)等形式展示项目阶段性实践成果,扩大社会实践影响力。

如有任何疑问,请扫描以下企业微信二维码进群,群内有实践部工作人员进行解答。如无法进群或有其他疑问,请联系实践部工作人员张薇(微信号:zw14769108817)。


附件1 2025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参与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2 中南财经政 法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 .pdf

附件3 2025年寒假社会实践立项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4 2025年寒假社会实践立项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5 2025年寒假社会实践安全责任承诺书.docx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