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教育中心2025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作者:2024/12/05 08:37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近期开展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申报工作,拟资助项目数38

一、项目简介

此次立项包含以下两类项目:

  1. 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资助硕士研究生自主开展理论研究、社会调研等科研活动,争取高水平原创性研究成果和社会调查报告。

  2. 研究生国际化交流项目资助优秀研究生赴海(境)外进行联合培养、参加国际会议等,以推动学术交流和优质资源共享,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须为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非法学)及2024级全日制研究生,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同期只能申报1个项目,新立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参与其它立项项目,项目负责人未完成已承担项目前,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以不同申请人名义提交申请。否则,学校将以学术不端行为处理。

三、项目执行及结项要求

(一)项目执行期限为 1年,由各培养单位于20259月底前组织完成结项。超建设期限的项目允许延期一次,最长实施年限不得超过2年,逾期不结项者予以撤项。

(二)结项要求

1、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结项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完成社会调查报告1篇,并有校级及以上媒体报道;

2)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实践类竞赛并获奖;

3)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

4)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且参会论文获奖;

5)其他经中心认定的高质量学术成果或实践成果。

2、研究生国际化交流项目结项需提交研修或参会情况报告。

3、受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中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资金资助”(英文为:Supported by “the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

4、所有结项的项目成果须与项目申报相关,无关或者关联性不强的,不能作为项目结项成果上报;同一个成果不能被多名研究生用来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四、提交材料

有意申报2024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平台项目的请于20241216下午17:00之前报送以下材料:1.立项申请书和立项明细表电子版;2.立项申请书纸质版二份;电子与纸质版材料需一致

以上材料纸质版于1216日前报送到法律硕士教育中心512办公室老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27043781@qq.com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8386991


附件:1.研究生项目立项申请书(硕士实践创新项目).doc

      2.研究生项目立项申请书(国际化交流项目).doc

      3.2024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立项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