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中心2024届毕业生: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地区 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中南大就业字〔2023〕1 号)规定, 学校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赴西部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表彰和奖励对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中南大就业字〔2023〕1号)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对象(见附件)。
二、 申报程序
(一)第一批:6月11日前签约的毕业生
1.毕业生申报。毕业生在网签系统中登记签约信息,并在“基层就业填报”中填报基层就业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图片(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学院审核。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对毕业生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于6月11日12:00前将证明材料提交到文治楼511,逾期未报者视同放弃。
3.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组织专人对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上报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学校在毕业典礼上进行表彰。
(二)第二批:6月11日-8月31日之间签约的毕业生
签约时间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日期为准,申报流程如下:
1.毕业生申报。毕业生在网签系统中登记签约信息,然后在“基层就业填报”中填报基层就业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图片(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8 月 31 日 17:00 前,逾期不再受理。
三、奖励发放
按照学校最新的财务管理规定,基层就业奖金必须通过银行转账发放。请申请人保留入学时学校寄发的中国银行卡,便于领取奖励。
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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