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表彰的通知

作者:2024/05/09 08:09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全体研究生:

根据校研究生院、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下发的《关于开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表彰的通知》的要求,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决定开展研究生奖项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奖项评选工作遵循民主公开、优中选优的原则,力求公平客观、实事求是。

二、表彰项目

(一)优秀研究生干部(班级:21人,研究生会:3人)

(二)优秀研究生编辑

三、考评依据

  (一)《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及申报表》

  (二)《优秀研究生编辑申报表》

  (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研究生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四、申报要求

  各项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一律退回,逾期未报齐全上述内容的,视为自动放弃参选。具体要求如下:

1.格式要求

申请人需提交电子版申请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3)及相应支撑材料,集中打包命名为“班级+姓名+2024年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须打印申报表(附件1)及支撑材料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收取。

2.字数要求

申报奖项的材料字数限800字以内。可按照精简节约的原则、根据所写事迹材料附相关支撑材料。

3.材料提交方式

电子版申报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收取,由各班级根据《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排序汇总后,统一将班级汇总表及申报材料整理成压缩包发送至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研究生会邮箱znufefashuo@163.com,命名为”班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材料汇总”,汇总表提交word版本,命名为“姓名+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纸质材料请各班收齐之后提交到研究会主席团顾思怡。纸质及电子版材料均需于51219:00前完成并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五、考评程序

(一)奖项申报及初评

1.“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者依据相应的申报基本条件和评比标准,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命名为“班级 +姓名+2024年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向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申报的,由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按照《评选办法》以及《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初评,在学校分配的表彰名额内产生初评名单;向校级研究生组织申报的,由该研究生组织按照《评选办法》进行初评,择优评定,并向校研究生会秘书处提供初评名单和材料。每名学生不得同时向学院和校级研究生组织申报参评优秀研究生干部。

2.“优秀研究生编辑”申报者依据相应的申报基本条件和评比标准,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向所在研究生组织申报(法硕中心无自办刊物,各申报人可向其所在组织进行申报,无须向法硕中心申报)。由该研究生组织进行初评,择优评定,并向校研究生会秘书处提供初评名单和材料。

六、公示及表彰

    综合表彰评选结果将在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联系人: 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7927

附件1: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及申报表.doc

附件2:优秀研究生编辑申报表.doc

附件3: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优秀研究生干部汇总表.xls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