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研究生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公示

作者:2022/03/30 04:09



法硕中心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报送研究生综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法硕中心结合研究生培养特点和2021年度奖学金评审细则制定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研究生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330-41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于41日下午5点前将意见反馈到文治楼516办公室,电话:刘老师 027-88386146 余老师:027-88387927,邮箱:flssjyzx@zuel.edu.cn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研究生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docx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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