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资助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2017/09/29 04:57

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中心近期将开展 “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资助项目的2016年度立项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与结项验收的项目

本次2016年度应结项项目共计13项,其中研究生创新项目12项、教工项目1项。具体项目信息见附件。

二、工作程序

结项验收程序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为准,结项申请人在申报前务必认真学习该文件(详见“研究生院网页《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管理办法》)。

结项用表统一在研究生院网页首页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1.结项申报:项目责任人应于1015前准备好结项申报材料:填写完整的《结项报告书》和《成果汇总表》(须含电子版)一式二份;《管理办法》要求的结项成果(须带电子版)等一式二份。以班级为单位上报到法律硕士教育中心512办公室。

特别提醒:结项成果为评审依据并将汇总编印,所有提交的成果需汇总到《成果汇总表》中,表内需注明:(1)“成果类型”栏,分为“公开发表出版/各类获奖/其他”三类(三选一),每个项目有几项成果就填写几条记录,不要合并单元格;(2)“成果说明”栏,用于填写如出版社、版次,刊物名、刊物年、卷、页,获奖类别、级别,专利号,获奖时间、颁奖单位、级别等必要的说明和便于其他人查询的信息;(3)所有取得的成果均需附电子版文件,如论文文稿、证书照片等。

2.中心初审: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完成结项申报材料的收集及审查。中心审查后认定结项材料完整规范、成果真实有效、结项条件充分的,经主管领导签字、加盖中心公章后统一上报创新办。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上报的结项材料进行评,最终确定准予结项的项目。

三、其他事项

12016年度立项项目现阶段不能结项者,应提交《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本次获准延期的项目统一参加20185月的结项评审。

2.所有申报材料务必提交对应电子文档并保证其与纸质材料一致。

3.联系方式:88386072地址:文治楼512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2016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一览表(含教工、研究生).xlsx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