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学生党支部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系列活动----2013级法律硕士政法干警党支部结合实际学习“四中全会精神”讨论会

作者:2015/10/10 12:00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学生党支部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系列活动

      —— 2013级法硕政法干警党支部结合实际学习“四中全会精神”讨论会

 

根据法硕中心学生党总支的安排,为了进一步理解和学习四中全会精神,2013级法硕政法干警班党支部于20141114日上午开展了对《决定》的学习和交流活动,本班全体党员参与了此次活动。

本次活动主要有两个环节,第一,支部书记苏武介绍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和相关内容,并动员大家积极参加知识竞赛;第二,根据之前的分组方案和讨论话题,每个小组派一名代表上台结合我们的学习及今后的工作发表讨论心得和感想。

支部书记苏武通过PPT向大家讲解了此次我党在如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面的构想。他还提到,在刚刚过去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很多决定是很有创造性的,如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的12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此次学习活动为支部党员们创造了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增进了党员之间的了解,增强了本支部的凝聚力。

图为支部书记苏武在介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相关内容。

图为第一小组发言人黄丽秋同学发言。黄丽秋同学说到,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新的监督,即加强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人民的监督制度,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防止舆论影响司法公正,坚决防止各种潜规则,决不允许法外开恩。

图为第二小组发言人陈雄展同学发言。

陈雄展同学说到,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若干规定,在司法改革提出之际,在迎来中国法制发展的春天,大家作为法学专业的研究生,应该迎合时代的大背景,提高自己的思考能力。

图为第三小组发言人覃晔华同学发言。

覃晔华同学说到,依法治国是有历史发展的,从1949年开始提出,到1954年《宪法》明确规定到现在我国依法治国经历了“兴起、重创、复苏”三个阶段。发展至今天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在完善法律制度时应注重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等制度,让法律能够更好地保障人权。

通过此次座谈会,使全体党员同学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有了更加深入、全面的了解,有利于帮助同学更好地结合国家法制建设和改革的要求,扎扎实实地学好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将来更好地服务祖国的法制事业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