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学生党总支召开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会议

作者:2015/10/10 12:00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学生党总支召开

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会议

(通讯员:乔杰、国胜利)117日中午1230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学生党总支在文治楼516室召开会议,本中心各年级班级党支部委员出席参加,会议由学生党总支书记潘丰文主持。

 此次会议分为两个内容,一是传达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二是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会议首先简要回顾了在20141023日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内容,潘书记向参会人员阐释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重大意义、总目标、基本原则和任务。她强调“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依法治国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保障,不仅对于国家而且对于每个法律人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潘书记要求,各党支部必须紧紧围绕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把握其精神实质,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实际行动,组织本班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随后,潘书记带领各党支部委员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详细介绍了发展党员的具体程序,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进行了说明。她强调要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要坚持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严肃程序,保证公平、公正、民主,把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的组织中来,从源头上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最后,各党支部委员纷纷为如何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言献策,进行了踊跃的发言和热烈的讨论。潘书记广泛地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做出了详细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