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斯院长来访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作者:2015/10/10 12:00

620日晚上8点,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长、法学博士陈斯做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就当前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做了一场生动的专题讲座。讲座由我校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杨宗辉教授主持。

   

陈斯院长首先就我国80年代至今司法改革的背景、历程、方向作了详细的梳理,特别是对近年来我国司法改革中审判方式、诉讼模式的改革进行了全面的介绍。陈院长指出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一定要重视证据方式的改革,将我们工作的焦点“从客观事实转向法律事实”。民事审判领域中要进一步强化“证据时效”制度,促进审判工作更高效公正的进行。

在谈及司法改革的路径方式时,陈院长结合自身的实际工作经验,指出司法改革要实现“法院人员单独序列管理”,加强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的建设。与此同时,司法改革要加快“去地方化”的步伐。除了司法改革本身的职业化精英化路线之外,还应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加强人权保障,推动司法民主化,真正实现司法改革公平正义的终极目标。此外,陈院长还就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等司法改革的热点问题阐述了自己的独特理解和看法。

  

最后,同学们就自己关心的司法改革疑点难点和陈院长展开了良好的互动,陈院长结合自身实践经验为大家作出了详细解答。杨宗辉主任作了最后总结,并代表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师生感谢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陈斯院长给大家带来的精彩讲座,希望双方以后能进一步扩大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