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全体研究生:
为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评价改革,鼓励研究生积极投身科研与实践,进一步激发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奖励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21〕3号),决定开2023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优秀成果奖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入库填报工作
1.填报对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研究生。
2.学生填报程序:研究生个人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师生端)”,进入“成果库”模块,按成果类别分别填报个人成果。已入库成果无需再次填报。填报操作方法详见《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师生端)说明使用手册》(附件1)。成果库系统长期开放,研究生新增成果可随时填报。
3.学院审核程序:学院对填报成果进行在线审核,审核通过的成果自动进入研究生成果库。
4.研究生成果一经审核入库,长期有效,可用于研究生奖学金、毕业资格审查等各类事项的申请。所有参加研究生科研与实践优秀成果奖评选、科研与实践先进个人评选的支撑成果须通过入库审核后,方可参加评选。
二、研究生科研与实践优秀成果奖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2023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奖励以优秀成果奖和先进个人评选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研究生和毕业两年内的研究生。
2.已成功申报2022年及以前科研与实践成果奖励或科研奖学金的项目,不参加此次研究生优秀成果奖评选。
(二)评选项目、奖励标准及指标分配
研究生科研与实践优秀成果奖和先进个人评选的奖项包括:优秀科研成果奖、优秀实践成果奖、十佳科研与实践之星(科研类)和十佳科研与实践之星(实践类)。评选项目、奖励标准及拟奖励数目如下:
优秀成果奖(含优秀科研成果奖和优秀实践成果奖)一等奖经学院(中心)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差额产生;二等奖由各学院(中心)自主评定产生的项目和参评一等奖但未入选的项目组合而成;三等奖由各学院(中心)自主评定产生。
先进个人(含十佳科研与实践之星(科研类)和十佳科研与实践之星(实践类))经学院(中心)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差额产生。
(三)评选条件
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奖励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21〕3号)执行。
(四)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
个人申报分线上成果申报和线下申报(请)表填报两步:
(1)线上成果申报:申报优秀成果奖的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成果奖励申报”模块进行在线申报,用于参评的成果只能从成果库中提取,操作方法参见附件1。申报先进个人的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成果库”模块打印《科研与实践成果个人情况表》,纸质版报送至文治楼511室余老师处,电子版文件夹以“****班级+研究生科研与实践优秀成果奖”命名,同步报送至邮箱提交zuelfszxtzz@163.com
(2)线下申报(请)表填报:参加评选的学生将填写好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先进个人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报送至文治楼511室余老师处,电子版文件夹以“****班级+研究生科研与实践优秀成果奖”命名,同步报送至邮箱提交zuelfszxtzz@163.com。
上述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20日下午17点,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均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中心审核、评选、公示和材料报送
(1)中心指派老师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对申报奖励的成果进行审核。
(2)各学院(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纸质材料集中评审,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专业评议、现场答辩等方式确定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推荐名单、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获奖名单、十佳科研与实践之星推荐名单。
(3)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推荐名单、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获奖名单、十佳科研与实践之星推荐名单将在全院(中心)范围内以网络等形式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学校审核、评选、公示和发放奖励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各学院(中心)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获奖名单。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专家集中评议,确定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十佳科研与实践之星获奖名单。
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批准。
经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批准后,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为获奖项目和获奖研究生发放获奖证书,奖金一次性发放至相应研究生账户。
(五)相关说明
1.参评成果应在2023年5月31日前(含当日)取得,符合此次参评条件的成果请尽快申报。对于2023年8月31日前(含当日)取得的成果,均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奖励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21〕3号)进行评审;2023 年9月1日后(含当日)取得的成果,将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奖励办法》(中南大研字〔2022〕12号)进行评审。
2.本项工作以奖励研究生高水平科研与社会实践成果为主,中心严格把控评选标准,真正取得选树典型、奖励先进的效果。
3.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专业认可的期刊目录和社会实践项目目录,排除在掠夺性期刊发表的论文参与评选。
4.申请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的以项目为单位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报一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优秀成果奖申请表》。
5.以合作项目申请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的,由一名主要负责的学生统一申报即可,申报表上需成果持有者都签名。
6.毕业两年内研究生只需走线下申报程序,相应培养单位严格做好把关和审核。
7.优秀成果奖推荐项目若为合作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按贡献度协商团队其他所有成员形成奖金分配方案报各学院(中心)审核。参评一等奖的项目应提前做好一二等奖两种奖金分配方案,第一次报送时报送一等奖金分配方案;若参评一等奖未入选而被评为二等奖的,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再另行通知报送二等奖金分配方案。
联系人:余老师、马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7927
附件: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优秀成果奖申报表.doc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先进个人申请表.doc
附件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奖励办法(试行).pdf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