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年鉴定、学年评优及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2022/10/25 03:27


法硕中心全体研究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进取、刻苦钻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中南大研字〔202214),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年鉴定、学年评优及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学年鉴定

法硕中心基本学制年限内、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含在职)分班级进行学年鉴定,通过学生网上事务大厅填写研究生学年鉴定表。学年鉴定表经班级、导师和中心审核后下载打印并加盖中心公章,由辅导员装入研究生个人学籍档案。

学年鉴定及归档工作须在1130日前完成。

二、研究生学年评优

()参评范围

1.本次学年评优的评选对象为学籍在册、基本学制年限内、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2020级和2021级全日制研究生。

2.已获评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学年评优。

()评优项目及指标分配

研究生学年评优的奖项包括: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和个人单项奖。

()评选比例及条件

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研究生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执行。获评研究生由学校发文表彰并发放荣誉证书,不设奖金。同一学年内,研究生只能获评一个奖项。

三、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

()专项奖学金基本参评条件

1.专项奖学金基本参评条件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第四条有关规定执行。

2.已获评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本年度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奖励项目

1.海信奖学金:由海信集团有限公司在我校捐资设立。

参评范围:基本学制年限内、全日制、非在职的2020级和2021级研究生。

资助名额和资助标准:10人,每人5000元。

评选条件:尊重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学校处分,品学兼优,上学年所修课程的平均成绩排名居年级前30%,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2.紫光励学金:由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在我校捐资设立。

参评范围:基本学制年限内、全日制、非在职的2020级和2021级硕士研究生。

资助名额和资助标准:30人,每人4000元。

评选条件:家庭经济困难,或研究生本人(或家庭)遭遇突发重大意外事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上学年所修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且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30%;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

()名额分配及评审管理

海信奖学金1名,紫光励学金4名。

专项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用“个人自愿申请—学院(中心)初评推荐—学校汇总—捐资公司审核确定”的评审机制,在评审过程中可酌情考虑学生受灾情疫情影响的情况。同一年度内,研究生只能获评一个专项奖学金,不重复获奖。

四、评选工作程序

()研究生个人申报,填写相应申请表,10281200前将《研究生学年评优登记表》《华为奖学金申请表》《紫光励学金申请表》《海信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给所在班级班长,班长收齐后于当天下午1500前送到文治楼516室。

()中心严格按工作要求和分配指标开展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评审结果在本单位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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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22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