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及我校法律硕士生源余缺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基本情况
(一)拟招生计划数
(二)调剂专业学术要求
1.符合教育部2025年专业学位调剂的相关政策;
2.符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的报名条件;
3.不受理同等学力、小语种、专项计划考生的调剂申请;
4.调剂学科专业具体要求
(三)差额比例
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20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调剂具体流程
(一)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https://yz.chsi.com.cn/yztj/)→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发出复试通知→考生登录全国调剂系统进行复试确认→学院(中心)组织考生复试并确定拟录取名单→网上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网上确认。以上环节缺一不可。
(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申请系统开放起止时间为2025年4月8日上午9:00-4月9日上午10:00。开放时间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调剂系统关闭后,中心将根据符合调剂条件考生的初试总分 分专业按照从高到低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在调剂系统中发出复试通知,考生登录全国调剂系统在限定时间内进行复试确认。申请调剂考生能否参加我校复试以在“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信息为准。
(三)考生参加复试,中心报送拟录取名单。
(四)在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五)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
三、复试缴费
已经向我校缴纳复试费的第一志愿考生,参加我校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费。第一志愿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参加我校调剂复试,需缴纳复试费,资格审查时扫码缴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费。
四、复试考核时间、内容
复试工作拟安排在4月10日-1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
(一)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在复试阶段完成,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及说明详见《法律硕士教育中心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二)复试考核形式及分值
笔试:测试学生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70分。考试科目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的为准。
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进行测试。综合面试满分30分,具体结构为:专业知识广度深度10分、外语听力口语10分、综合素质10分。其中专业知识考核主要为法理、刑法和民法。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包括考生自述、考生抽题、考生答题、现场提问追问等环节。考生抽题后可稍作准备答题,也可立即答题,准备时间也计入总面试时间。
公告中未尽事宜请查询详见《法律硕士教育中心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三)涉外律师及国际仲裁项目
申请涉外律师项目和国际仲裁项目的考生提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申请表》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申请表》手写签名原件,具体要求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和(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2025年招生复试选拔办法》。
(四)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0%。初试、复试的成绩转化为百分制后,原则上按7:3的比例加权相加,得出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五、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若初试成绩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如业务课一成绩相等,按业务课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如业务课二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二)复试成绩低于满分60%为不合格。
(三)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录取参考,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开公示
(一)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并在中心网站公布本单位的复试实施细则、调剂公告、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咨询申诉的联系方式等。
(二)在中心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中心提出申诉。
七、复试录取纪律及违规处理
(一)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准确把握客观标准,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加强复试工作相关人员的考务纪律管理,落实回避要求,强化考务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
(二)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中心复试监督巡视组全程参与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生负有遵守报考条件的责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明确规定“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校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均视为已承诺遵守这些政策规定。
(四)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准。
学院咨询电话:027-88386072;
1.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及说明.docx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doc
5.申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申请表.doc
6.申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申请表.doc
监督电话:027-88387927;
申诉邮箱:flssjyzx@zuel.edu.cn。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