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合作导师回校领航计划” 第十场师生见面会召开

作者:2024/07/04 09:37


(通讯员 周诗琪 陈璇 摄影 杨捷)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落实“双导师制”,全面提升法律硕士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于72文治楼315会议室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场“合作导师回校领航计划”涉外律师与国际仲裁方向专场合作导师与研究生见面会。至此,法律硕士在校生师生见面会实现全覆盖。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简基松,副主任王广波,学生党总支书记易育,国际仲裁导师组组长徐伟功,办公室主任侯竟,教学秘书杨捷,辅导员马晨娇、周诗琪,教学秘书陈璇,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涉外法律事务部主任罗运红、合伙人耿志宏,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邹明春、王婧,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汪瑞君,以及新加坡律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葛黄斌,上海市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玉祥,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雪莲,上海英科律师事务所主任李见刚,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贾圣囡等合作导师线上参加本次见面会。会议由王广波主持。

简基松代表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和全体师生感谢涉外律师与国际仲裁方向合作导师对法律硕士人才培养工作的支持。他强调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对精准服务国家对外战略具有重要意义。他讲述了“合作导师回校领航计划”活动的初衷和目的,提出四个“实”:一是落实的“”,即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研究生培养的相关政策;二是做实的“实”,要做实合作导师;三是建立实质关系的“实”,要实质性建立合作导师与学生之间的实质关系;四是实务指导的“实”,合作导师对学生进行实务指导。希望通过四个“实”能够让“双导师制”培养模式落地生根同时,加强融通培养,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深度融合,帮助同学们更好的规划实习和就业,旨在将法律硕士培养成领航时代、领航未来的法律人。

会议交流第一阶段,徐伟功教授致辞并介绍了国际仲裁人才培养的相关情况。各位合作导师分别介绍律所、企业的情况,个人职业经历以及涉外业务、国际仲裁领域的相关情况,表示感谢学校信任,愿意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法律硕士的培养,特别是在带领学生实习实践和参与授课方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把涉外律师与国际仲裁方向的法律硕士培养成为有理论和实践双重优势的毕业生,使其更受就业市场的欢迎和青睐。双方就校企协同育人进行了深入交流。

会议交流第二阶段,易育介绍了涉外律师与国际仲裁两个方向学生实习就业等有关情况。参会学生从学习经历、职业规划、实习感受等方面向自己的合作导师进行交流汇报。合作导师见到了自己所带的学生,并进行交流沟通,就同学们提出的涉外律师与国际仲裁员应该具备哪些专业素养、如何提升自身实力、如何成为合格的仲裁员等相关问题结合自身经历进行了解答,同时邀请同学们在适当的时候到律所、企业参观、交流、实习。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合作导师回校领航计划”是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的具体举措,旨在创建合作导师与研究生交流的平台,充分发挥合作导师在实践教学方面的优势强化合作导师育人功能,满足研究生个性化专业指导需求发挥合作导师在法律硕士人才培养中的助学、导学、督学作用,从而进一步提升法律硕士专业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