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公告】关于遴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实习法官助理的通知

作者:2024/05/23 03:18


各位同学:

法治实践教学对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与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合作多年,通过实习法官助理选拔机制架起了一座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交互的桥梁,实现学用结合、格物致知。现在,新的机会来了!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我中心征选优秀研究生担任实习法官助理。

一、入选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专业素质和品行;

2.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2022级法律(非法学)、2023级法律(法学)、2023级法律(非法学)研究生均可报名;

3.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4. 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保障工作,全程参加实习;

5. 在校期间未发现违法违纪行为。

二、工作职责

实习法官助理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在实务老师的指导下参与诉讼材料审查、案件审理有关材料和资料准备、庭审、案件涉及法律问题研究、法律文书起草等审执辅助工作。

三、报名要求

请将实习报名信息表(见附件)及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326586899@qq.com。简历文件名改为:本人姓名+报名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实习,邮件名称为:本人姓名+报名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实习。

如报名人数超出所需人数,将由法院对报名同学简历进行筛选选拔确定最终实习名单。

报名截止时间为52817:00

四、实习管理

1.实习期限。实习开始时间为20246月初,实习实际天数(除去请假和有课的时间)至少30个工作日。

2.工作纪律。实习法官助理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人民法院审判、廉政、保密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除上课或参加院校要求的活动外,不得无故缺席。严禁提前结束实习,否则实习单位将不开具实习证明、不发放实习法官助理聘书和实习待遇。

3. 实习鉴定。实习法官助理在实习结束时应填写实习鉴定表,进行自我总结,由指导老师、实习部门负责人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进行鉴定,政治部签署实习单位意见后统一加盖政治部印章。

五、中心实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老师88386146;陈老师88385560

附件:实习报名收集表(东湖高新).xlsx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245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