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合作导师回校领航计划” 第八场师生见面会召开

作者:2024/03/07 09:00

(通讯员 陈璇 杨捷 学生通讯员 刘星星 宋国航)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落实“双导师制”,全面提升法律硕士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于33日上午在文治楼515会议室召开第八场“合作导师回校领航计划”合作导师与研究生见面会。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导师韩桂君、巢容华,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湖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付军,青山区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副庭长、青山区政协委员胡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团队负责人申光伟等参加本次见面会。会议由韩桂君主持。

韩桂君代表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和全体师生感谢法律硕士合作导师对法律硕士人才培养工作的支持。同时,她讲述了“合作导师回校领航计划”活动的初衷和目的,希望切实落实“双导师制”培养模式,加强融通培养,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深度融合,帮助同学们更好的规划实习和就业,旨在将法律硕士培养成领航时代、领航未来的法律人。

胡阳分享自己作为校外导师指导学生的方法和技巧。她指出语言表达通顺是论文合格的基本要求,告诫学生要在浮躁的社会中培养专注能力。建议法律专业硕士的学生培养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同时一定要坚定内心的公正。

申光伟结合自身工作经历表达了对法官职业和人生选择的看法。申法官认为法官运用法律既是一门技术,更是一门艺术。法官“定分止争”过程中,“止争”是需要运用丰富知识及多重手段的艺术。同时,他提醒同学们要学会多视角分析问题,也要学会享受生活。

付军与同学们探讨了对带薪实习的看法,进而提出以下建议:一是体系化地深入阅读学术论文,并借鉴其研究方法和格式;二是在校期间可以对庭审直播和裁判文书进行自主学习,积累实践经验。

三位合作导师分享之后,巢容华就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的学习提出建议:一是要注重学术规训,培养问题意识,遵守学术规范;二是高度重视毕业论文的撰写,端正态度,为答辩、查重、盲审等工作打好基础;三是要严于律己、敢于表达,主动与校内校外导师交流互动,争取学习的机会。

会议交流环节,参会同学从学习经历、职业规划、实习感受等方面向自己的合作导师进行交流汇报。张雅文同学就自己跟随校外导师学习的经验进行分享。她体会到,可以在广泛阅读和实践中培养论文写作问题意识。同时,在实习中同学们一方面应该更多地考虑自己能为别人带来什么,另一方面要积极进取、主动争取机会。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合作导师回校领航计划”是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的具体举措,旨在创建合作导师与研究生交流的平台,充分发挥合作导师在实践教学方面的优势,强化合作导师育人功能,满足研究生个性化专业指导需求,发挥合作导师在法律硕士人才培养中的助学、导学、督学作用,从而进一步提升法律硕士专业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