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合作导师回校领航计划” 第七场师生见面会召开

作者:陈璇2024/01/15 07:40

(通讯员 周诗琪 陈璇 学生通讯员 黄文杰 米亚铭)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落实“双导师制”,全面提升法律硕士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于111下午采用线上腾讯会议的方式召开第七场“合作导师回校领航计划”工程建设法律与实务方向专场合作导师与研究生见面会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简基松,副主任王广波,教学秘书杨捷、陈璇,2023级专职辅导员周诗琪,上海建纬(武汉)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志文、行政总监张海涛,上海市建纬(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宁连,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韩如波宋仲春,合伙人陈军蒋烽刘畅,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调研员、总法律顾问马建国,法律合规部部长胡文锋,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秦铁平,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郑洁,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李芊,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集团副总裁马丽红等参加本次见面会。会议由王广波主持。

简基松代表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和全体师生感谢工程建设法律与实务方向法律硕士合作导师对法律硕士人才培养工作的支持。他表示,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能够全国首创开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工程建设)研究生培养项目,即四门方向课程由学校和上海建纬(武汉)律师事务所、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城市建设集团、中冶南方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联合培养单位组成授课团队共16位专家全程参与授课,离不开在座合作导师的配合。同时,他讲述了“合作导师回校领航计划”活动的初衷和目的,希望切实落实“双导师制”培养模式,加强融通培养,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深度融合,帮助同学们更好的规划实习和就业,旨在将法律硕士培养成领航时代、领航未来的法律人。

各位合作导师分别向大家介绍了律所、企业的情况,个人职业经历以及工程建设法律与实务方向的情况,表示感谢学校信任,愿意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法律硕士的培养,特别是在带领学生实习实践和参与授课方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把工程建设法律与实务特色方向的法律硕士培养成为有理论和实践双重优势的毕业生,使其更受就业市场的欢迎和青睐。双方就校企协同育人进行了深入交流。




会议交流环节,参会同学从学习经历、职业规划、实习感受等方面向自己的合作导师进行交流汇报。合作导师在线上见到了自己所带的学生,并进行了交流沟通,同时邀请同学们在适当的时候到律所、企业参观、交流、实习。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合作导师回校领航计划”是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的具体举措,旨在创建合作导师与研究生交流的平台,充分发挥合作导师在实践教学方面的优势强化合作导师育人功能,满足研究生个性化专业指导需求发挥合作导师在法律硕士人才培养中的助学、导学、督学作用,从而进一步提升法律硕士专业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