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合作导师回校领航计划” 第四场师生见面会召开

作者:陈璇2024/01/08 09:19

新闻网讯(通讯员 杨捷 陈璇 学生通讯员 商成)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落实“双导师制”,全面提升法律硕士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于1228下午文治楼515会议室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合作导师回校领航计划”第四场合作导师与研究生见面会。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简基松,副主任王广波,教学秘书杨捷,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执行主任李家军,合伙人陈凌胡杰刘飞志,律师王欣子鄂燕菲等参加本次见面会。会议由王广波主持。

简基松代表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和全体师生感谢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法律硕士合作导师对法律硕士人才培养工作的支持。他介绍了近年来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人才培养和实习就业等有关情况,并讲述了“合作导师回校领航计划”活动的初衷和目的,希望切实落实“双导师制”培养模式,加强融通培养,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深度融合,帮助同学们更好的规划实习和就业,旨在将法律硕士培养成领航时代、领航未来的法律人。

李家军向大家介绍了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理念、发展状况和新人培养制度,对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组织的今天律师事务所专场合作导师见面会表示深感荣幸。双方就校企协同育人进行了深入交流。校企协同育人,让理论学习结合实务学习,更有利于学生的就业,实现更高水平的人才培养。本次活动对于落实校企协同育人,达到学校和律所的互利双赢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交流环节,参会同学从学习经历,兴趣爱好,职业规划等方面向自己的合作导师进行交流汇报。合作导师从个人职业经历、工作经验和人生感悟等方面与大家进行分享,同时针对学生提出的不同职业方向如何做规划等问题,结合自身经验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答。六位导师和各自所带的学生分别进行了交流。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合作导师回校领航计划”是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的具体举措,旨在创建合作导师与研究生交流的平台,充分发挥合作导师在实践教学方面的优势强化合作导师育人功能,满足研究生个性化专业指导需求发挥合作导师在法律硕士人才培养中的助学、导学、督学作用,从而进一步提升法律硕士专业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