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李石山(副教授)
性 别:男
系 所:民商法学系
专 业:
学 历:博士研究生
学 位:博士学位
硕 导:是
博 导:
E-mail:lss138@sina.com
职 务:
教育经历
1974年至1979年在湖南省蓝山县楠市小学读小学。
1979年1987年在湖南省蓝山县二中读中学。
1987年至1991年在中南政法学院读大学。
1994年至1997年在中南政法学院读硕士。
1999年至2002年在武汉大学读博士。
个人简介
李石山,男,汉族,1969年1月11日出生,湖南省蓝山县人。1991年8月至1994年7月在湖南省零陵地区劳改支队(现零陵监狱)工作。1997年6月获得中南政法学院宪法专业(行政法方向)硕士学位。1997年8月至2003年8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行政法教研室担任教学工作。2002年6月获武汉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位。2003年9月至今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系基础理论教研室任教。2004年6月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聘为副教授,2005年被聘为民商法硕士研究生导师,2007年聘为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1997年至2004年为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1997年8月至2003年8月先后担任本科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的教学工作;2003年9月至今先后担任本科的民法学、物权法、实训(法学)、侵权行为法以及硕士研究生外国民商法的教学工作。主要科研成果:出版《物权法原理》(合著)、《税务行政复议》(合著)、《财税法学》(参编)等;先后在《法学》、《现代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
社会职务
1997年至2004年为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研究方向
民法学、行政法学
开授课程
民法学(1)、民法学(2)、物权法学、侵权行为法、外国民商法
科研项目
论文著作
《按份共有中的“绝对多数决”处分规则》,载《法学》2009年第8期;
《票据法中“出票人”签章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法学》,1999年第3期;
《法哲学视野中的民法现代化理论模式》,《现代法学》,2004年第2期;
《民事撤诉制度的若干问题探讨》,《河北法学》,2001年第1期;
《公告执行刍议》,《河北法学》,2000年第4期;
《论审执并重》,《法学杂志》,2000年8月增刊;
《准行政行为与司法审查权限》,《人民法院报(理论专版)》,2000年8月17日;
《浅谈民事执行意识》,《河北法学》,2003年第3期;
《税务行政复议》,(合著),2002年3月,武汉大学出版社;
《物权法原理》,(合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9月版;
《物权法》,(合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9月版;
参编:《财税法学》(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2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1世纪法学创新系列教材),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3月;
《行政复议法》(高等学校法学教材),2000年9月,中国法制出版社。
荣誉奖励
2010年9月因在本科教学工作中成绩显著,获2009-2010学年本科教学奖三等奖。
2016年12月在2015-2016学年度本科教学中,课堂教学网评成绩为优秀。
工作经历
1991年8月至1994年7月在湖南省零陵地区劳改支队工作。
1997年8月至2003年8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行政法教研室担任教学工作。
2003年9月至今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系基础理论教研室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