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徐银华 (副教授)
性 别:男
系 所:宪法与行政法系
专 业:
学 位:法学硕士
硕 导:是
博 导:否
E-mail:xyh6366@sina.com
职 务:
教育经历
1979年9月—1981年7月,湖北省通城一中学习;
1981年9月—1985年7月,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5年9月—1988年7月,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宪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个人简介
徐银华,男,副教授,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法学硕士,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组副组长。
1985年7月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7月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7月~1995年9月,在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行政法教研室任助教、讲师,曾任行政法教研室副主任、主任。1995年9月~1998年10月,在中南政法学院公安与行政法系任教,1995年11月兼任系党总支副书记,1996年1月晋升副教授。1998年10月~2000年7月在中南政法学院研究部任副主任。2000年7月~2004年11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任副处长。2004年11月~2013年1月,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2013年1月~今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主要研究方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比较行政法,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
社会职务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市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研究方向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比较行政法,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
开授课程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比较行政法,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
科研项目
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法律问题研究、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法律问题研究、继续教育模式转换与体制创新研究等。
论文著作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主要包括《关于行政不作为行为几个问题的探讨》、《论经济体制转换与行政立法的几个问题》、《谈谈对行政监察行为实施司法监督的几个问题》、《关于行政程序几个基本理论问题的认识》、《论行政公益诉讼》、《论我国行政再审程序的重构》、《论行政权的可有限处分性》、《行政法上之公权与反射利益理论的历史演变》、《论行政不作为的法律控制与私有财产权保护》等。
出版教材和著作10余部,主要包括《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副主编)、《公务员法原理》(主编)、《公务员法新论》(合著)、《行政诉讼法学》(合著)、《行政法原理与实务》(副主编)等。
荣誉奖励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主讲教师;全国成人教育先进个人。
工作经历
1.1988年7月~1995年9月,在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行政法教研室任助教、讲师,曾任行政法教研室副主任、主任;
2.1995年9月~1998年10月,在中南政法学院公安与行政法系任教,1995年11月兼任系党总支副书记,1996年1月晋升为副教授;
3.1998年10月~2000年7月在中南政法学院研究部兼任副主任;
4.2000年7月~2004年11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兼任副处长;
5.2004年11月~2013年1月,兼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6.2013年1月~今兼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