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各课程建设专项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全面提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学校项目制管理工作统一部署及相关文件要求,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近期将开展2023年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对象
2022年课程立项项目,包括《国际公法原理与实务(Theory and 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Public Law)》等13门课程。(详见附件1)
二、工作程序
(一)结项申报。各项目责任人填写《结项及成果报告书》(附件2),于2023 年4月28日前将《结项及成果报告书》及具体结项成果的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教学秘书朱未末OA,《结项及成果报告书》纸质版(一份)报送至文治楼519室。现阶段无法申请结项者,应提交《延期结项申请表》(附件3),本次获准延期的项目统一参加2024年5月的结项评审。
(二)结项评审。组织专家对结项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结项结论。
三、结项验收要求
各课程建设项目组应高度重视结项验收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确保结项质量和成效。各课程建设项目组应认真填报结项审批书、整理成果资料,做到观点鲜明、内容真实、逻辑严密、文字精炼。提交具体结项支撑材料如下:
(一)结项报告书。
(二)建设课程完备的教学材料。
1.教学大纲。内容可采用章节形式,也可采用系列专题讲座形式,每门课程2-3学分(32或48学时);
2.授课教案(课程讲义);
3.课程授课PPT;
4.课程思政课程项目还需形成1-3个思政育人典型教学案例并可在中心进行示范推广。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办公室侯竟,电话:88386072;教学秘书朱未末,电话:88385560。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23年4月6日
附件1:2022年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建设项目结项评审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