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章制度
专业实习是法律硕士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一门必修课(6学分),按照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8〕20号-9)(附件1)、《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研究生实习实践管理实施细则》(中南大-法硕中心研字〔2022〕3号)(附件2)等相关规定进行。
二、实习整体安排与要求
参加人员:2021级法律(非法学)、2022级法律(法学)专业法律硕士原则上都应参加实习,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无在职单位的也应参加实习。
专业实习要求:
1.可参加集中实习,也可经申请自主实习。
2.参加集中实习同学,需遵守实习单位工作纪律,遵守岗位相关的保密规定,尊重实习导师、注意着装和礼仪;
3.实习要求全周出勤,实习单位对实习生进行考勤记录,如遇学校安排工作或导师指导会、论文开题等,需在实习单位与中心双请假备案。
三、专业实习时长计算及折抵要求
按照培养方案规定,专业实习时长为6个月,120个工作日。建议在同一个单位的实习时间不少于2个月,工作日不少于40天。
1.本通知发布前已经完成的1个月(含累计满20个工作日的)以上的专业实习有单位证明或鉴定的,可以计入实习时长。
2.担任校内课程任课教师线上或线下授课教学助手,并能完成教学助手工作任务,经任课教师鉴定合格,可按每课时折合实习1个工作日,最多折抵40个工作日。
四、专业实习阶段
1.拟定专业实践计划(详见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践手册》)(2023年12月底之前)
2.参加实习(2023年4月—2023年12月)
3.撰写专业实践总结报告(详见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践手册》)(2023年10月—2023年12月)
五、集中实习安排及要求
(一)集中实习报名要求
中心与各个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等联合培养基地联系后,将根据基地要求组织同学报名,因基地接收实习生人数有限,原则上每位同学最多参加一次集中实习。如果实习基地对实习生有选拔要求,则需按照实习基地要求参加相关选拔考试,合格后方能实习。
(二)实习名单确定与公布
如报名人数超出单位需求,中心将与实习单位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选拔,公示名单。名单确定后,请参与中心集中实习的同学安排好本人的学习和工作,按时参加,不允许中途退出。如果已确定参加某个基地集中实习本人又放弃的,原则上不允许再报名参加其他基地集中实习。
六、自主实习要求
自主实习前,学生需向本年级辅导员提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求职实习申请表》(附件4)和《自主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5),同时,需确保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或联系人联系方式准确。未事前提交自主实习申请的,其自主实习将不被中心承认。
自主实习单位需要中心介绍信的,请联系本年级辅导员开具,去单位报到前到文治楼513办公室盖章。
自主实习不能与学校安排的相关课程学习、导师指导工作等相冲突。
七、个人提交材料要求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践手册》(附件3)经校内外导师签字同意后,以班级为单位,将纸质版提交至文治楼516办公室,正常情况下提交时间为2023年12月底。
其他未尽事宜,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再行调整。
实习工作联系人:杨老师88386146;朱老师88385560。
附件: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践手册.doc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