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赴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交流座谈

作者:2022/04/26 09:22

(通讯员 侯竟 摄影 朱未末)为深入贯彻落实《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健全一流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紧密结合我校“双一流”建设要求,4月25日上午,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与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在文澜325会议室召开交流座谈会。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主任万世清、张建民老师,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简基松、副主任王广波、办公室主任侯竟、朱未末老师参加座谈。会议由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主任万世清主持。


    万世清主任对简基松主任一行表示热烈的欢迎。他指出,学校教学督导坚持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督促管、以导促建、督导结合,围绕我校中心工作,积极发挥教学督导在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督导工作改革创新、协同名课优师培育选树、助推教育教学建设一流中的作用,构建了教学质量标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监控、教学条件保障和教学质量评价反馈"五位一体"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将全力支持法律硕士教学督导工作,健全法律硕士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简基松主任介绍了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在健全一流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充分结合法律硕士教学特点和“双一流”建设要求,制定和修订了《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实施细则》《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研究生导师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文件,完善了人才培养各个环节的质量标准,全方位监管教学、考试、实习、论文等主要环节,不断推动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始终注重内涵式发展,不断健全一流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制度体系,通过强化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方向导师组的功能作用发挥,建立中心“五位一体”听课制度,强化学术道德建设,成立中心学位论文质量指导专家组等措施,全方位全过程夯实法律硕士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强化并巩固了我校一流法律硕士人才培养在全国的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