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届“长江学子”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2022/03/29 02:02


法硕中心全体研究生(含毕业5年内):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通知,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充分发挥大学生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决定开展第八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本届长江学子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型及名额

 “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设置5类、总共10名,其中开拓创新类2名、自主创业类2名、基层就业类2名、参军入伍类2名、自强奋进类2名。

二、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全校在校生或毕业生,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端正、积极向上。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未受到过任何处分。

(二)类型条件和范围

 1.开拓创新类

 ①2022届毕业生。

 ②学研结合,勇于开拓,创新争先,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

创新上显现重要成果。

 2.自主创业类

 ①毕业5年内(含2022届毕业生)

 ②学以致用,勇于拼搏,敢于实践,自主创业取得明显成效。

 3.基层就业类

 ①毕业5年内(含2022届毕业生)

 ②扎根基层就业服务,工作业绩突出,成为本单位、本行业业务骨干,在本职岗位上创造性开展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基层就业: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

 4.参军入伍类

 ①现役或退役复学的大学生士兵。

 ②政治军事素质过硬,作风优良,在部队有优异表现。

 5.自强奋进类

 ①2022届毕业生。

 ②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志愿服务、身残志坚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绩。

三、工作安排

本次活动按照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评选的程序,法硕教育中心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学校的评选活动,学校择优推荐10人参加湖北省第八届长江学子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活动。

(一)申报者填写《第八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表》(见附件1,并附个人事迹及相关证明材料(可附多媒体材料),事迹材料要求字数2000字以内,材料真实客观,严禁弄虚作假。

(二)学院按照研工部分配的推荐计划进行初审,确定学院候选人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公示。

(三)申报者请将纸质版《第八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表》(见附件1)、个人事迹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按照一人一袋、一式三份装好,于20224217点前报送至文治楼516(法硕教育中心办公室),电子版以事迹类型+学生姓名命名同步发送至团总支邮箱:zuelfszxtzz@163.com


附件1:第八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表.docx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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