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律硕士教育中心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年鉴定、学年评优及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2021/11/08 04:33


法硕中心全体研究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进取、刻苦钻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中南大研字〔20165号),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年鉴定、学年评优及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学年鉴定

2019级、2020级各班级组织本班研究生(含非全日制)分班级进行学年鉴定,通过学生网上事务大厅填写研究生学年鉴定表。学年鉴定表经班级、导师和中心审核后下载打印后在1130日前交给班长。

二、研究生学年评优

(一)参评范围

1.本次学年评优的评选对象为学籍在册、基本学制年限内、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2019级和2020级全日制研究生。

2.已获评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学年评优。

(二)评优项目及指标分配

研究生学年评优的奖项包括:

1.优秀研究生标兵,16个;

2.优秀研究生,82个;

3.个人单项奖,66个。

(三)评选比例及条件

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详见附件)执行。获评研究生由学校发文表彰并发放荣誉证书,不设奖金。同一学年内,研究生只能获评一个奖项。

三、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

(一)专项奖学金基本参评条件

1.专项奖学金基本参评条件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详见附件1)第四条有关规定执行。

2.已获评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本年度专项奖学金。

(二)专项奖学金奖励项目及名额分配

1.海信奖学金:由海信集团有限公司在我校捐资设立。

参评范围:基本学制年限内、全日制、非在职的2019级和2020级研究生。

分配名额和资助标准:1人(机动名额),每人5000元。

评选条件:尊重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学校处分,品学兼优,上学年所修课程的平均成绩排名居年级前30%,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2.紫光励学金:由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在我校捐资设立。

参评范围:基本学制年限内、全日制、非在职的2019级和2020级硕士研究生。

分配名额和资助标准:2人(1基本名额+1机动名额),每人4000元。

评选条件:家庭经济困难,或研究生本人(或家庭)遭遇突发重大意外事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上学年所修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 80 分,且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 30%;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

根据工作安排,本年度专项奖学金的名额按“基本名额”和“机动名额”两个类型分配。“基本名额”,即中心自行评定的名额,获奖人选由中心评定产生,学校等额审定;“机动名额”,即中心推荐参评的名额,获奖人选经中心按分配名额推荐候选人并给出推荐排序后,学校差额评定。

(三)评审管理

评审过程中可酌情考虑学生受灾情疫情影响的情况。同一年度内,研究生只能获评一个专项奖学金,不重复获奖。中心负责认真做好获奖学生的跟踪扶助工作,及时了解其学习、生活、思想状况,并形成年度反馈报告,由学校收集、汇总后反馈至捐资公司。

四、评选工作程序

(一)研究生个人申报,填写相应申请表及汇总表(详见附件),截止20211112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uelfszxtzz@163.com;纸质版材料提交后续通知。

(二)中心严格按工作要求和分配指标开展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三)评审结果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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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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