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范小平 摄影 范小平)9月27日晚7点,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在文泓楼111室举办题为“国际仲裁与中国——以《仲裁法》修改为背景”的讲座。本次讲座邀请了万商天勤律所的王娟律师主讲,法学院王永强副教授和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团总支书记刘翔老师出席本次活动。
王娟律师首先给大家介绍了仲裁的概念及四大特点,一是仲裁体现出高度的自治性,具体表现为仲裁员选择的意思自治、语言的自治、意思的自治以及管辖的自治,还包括证据规则的自治等;二是一裁终局;三是仲裁员都是某一领域的专家;四是仲裁具有国际执行力。
在介绍中国《仲裁法》修改的争议问题时,王娟律师通过案例的形式与同学们进行了互动,并就临时措施,包括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等,如何确保裁决落地和仲裁裁决执行需要满足的条件进行了讲解。
王娟律师分享了仲裁机构的定位问题:中国的仲裁机构为何不能吸引国际仲裁案件?她指出,我国的仲裁机构在成立之初就具有半官方的性质,新修虽然未明确将其界定为民间组织,但是改为登记制,相比之下有所进步,但是跟国际仲裁领域的发展还有一定距离。我国的仲裁领域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王娟律师对我国的仲裁领域很有信心,并表明中国的仲裁法领域是一片蓝海,可以作为一项事业来发展。
在互动环节,同学踊跃提问,王娟律师一一进行了解答。在谈到非法本专业的学生如何入门时,王娟律师给出了三个建议:首先可以选修相关课程;其次要多看多读,从中文到外文,通过阅读专业文章发掘行业热点;最后还要多实践,可以到仲裁机构观摩学习等。
最后,王永强副教授作总结。他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为同学们介绍了中国仲裁发展现状,表达自己对仲裁事业的热爱,建议大家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讲座,并表示仲裁领域大有可为,希望把国际仲裁的种子播到大家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