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贺宇露 摄影 贺宇露)2018年10月27日晚上8点,法律硕士教育中心1602班党支部在微信群内开展10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第五章、第八章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等。党支部12名党员及6名预备党员参加了此次活动。
2018年4月22日至23日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强调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在学习相关文件后,各位党员同志分别从“党员为什么不能信仰宗教”“党员信仰宗教的危害”以及“党员应该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三个方面来进行讨论和学习。
对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吴晓玮同志指出,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决定的。中国共产党的一个鲜明特征,是政治纲领和世界观高度一致,党的全部理论、思想和行动都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上,这种科学的世界观决定了党员必须是无神论者。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也是党的纪律要求。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党员不能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党员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不仅事关党的个人信仰问题,而且事关我们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多位党员同志在讨论中都提到了“党员信仰宗教的危害”。李晓飞同志表示,如果允许党员信仰宗教,党员就有可能成为该教的传教者,就很难公平地对待其他宗教,不利于建立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就会导致党员既接受共产党的领导,也可以接受宗教的领导,那么当两者不一致时就会导致党员无从适从,极大的影响党组织的纪律性。李健同志指出,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违背党的性质,削弱党组织的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不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此次学习活动中,各位同志都明确表示,身为共产党员,都应该是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余丽芬同志提出,作为新时代的党员,我们应当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的创造活力和团结统一,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在宗教中寻找自我价值。李佳莹同志也表示,作为学生党员,肩负着时代和历史的使命,要更加坚定的拥护马克思主义系列理论,从思想上净化自己,才能更好地指导自己社会实践,成为一名党性觉悟高的党员。相信经过这次学习活动,各位同志对“党员不能信仰宗教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并且会在实践中身体力行,做一个彻底的马克思主义思无神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