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研究生实践创新教育基地落户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

作者:2017/04/18 12:0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研究生实践创新教育基地落户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

(通讯员 刘翔 摄影 刘翔)为了加快法律服务部门和高校共同培养法学人才的步伐,促进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推动法学教育创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以下简称“法硕中心”)与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立丰所”)于201747日下午在立丰所学术报告厅举办法学研究生创新基地授牌仪式,并就如何开展好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紧密结合进行座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导师组组长吴汉东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姚莉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汉明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研究中心主任杨宗辉教授,立丰所首席合伙人汪少鹏主任以及立丰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本次授牌仪式。

   授牌仪式初,汪少鹏主任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结合自己多年的审判和律师工作的经历和体会,表达了对法学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的看法以及对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见解。

   随后,吴汉东教授谈到,律师和教师有共性,都有传播知识的任务,法学学科是法律知识专业化与教育专业化相结合的产物。他强调,校方要把基础法学教学搞好,强强合作、优势互补,重视法律实践,让培养的学生到司法实务部门上手快、接地气。最后,吴汉东教授祝愿立丰所更快更好地发展,祝愿研究生创新基地成功举办。

   姚莉教授首先称赞了立丰所的刑事辩护水平以及在刑事辩护之路上的长期坚守。她结合自己的程序法教学实践经验,高度肯定了法学研究生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工作,表示双方的合作是良好的开端,应本着互利共赢的态度进行真诚的合作,提高学生培养的质量、教师的实践能力,加强律师对理论问题的参与以及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她相信在双方的努力下,合作定能取得丰硕的成果。

   徐汉明教授高度评价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立丰律师事务所的法学研究生创新基地共建工作。他认为,基地的建立有利于加强学生问题意识的培育;有利于发掘、培养优秀人才;有利于共联互通,产生共振效应和双赢成果。

  

   杨宗辉教授从四个方面强调了研究生实践创新基地建立的特点。一是牌子亮,是我校与立丰所共建的基地;二是规格高,针对的是我校法学研究生;三是校方高度重视和专家的大力支持;四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空间;最后他表示,双方要按照武汉精神来建设该基地,敢为人先,追求卓越,做实做强。

   座谈过程中,参会领导和专家及各位律师认真倾听,互动交流,不时碰撞出灵感的火花,大家从不同角度发表了对办好研究生创新基地建设的想法和建议。

   座谈结束后,杨宗辉教授和汪少鹏主任分别代表法硕中心和立丰所签署了法学研究生实践创新教育基地共建协议,并由姚莉教授向汪少鹏主任授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研究生实践创新教育基地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