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学生党支部开展“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主题党日活动——法硕1602班党支部

作者:2016/12/06 12:00

(通讯员 贺宇露摄影 贺宇露)2016 121日晚6点半,法硕1602班党支部在文添楼206教室举行以“党员不能信教”为主题的支部学习会。本次学习会由党支部书记赵华阳主持,全体党员及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同学参与了此次学习活动。

   学习会共分两个部分进行。第一部分是全体同志重温入党誓词,并由赵华阳宣读党章部分重要内容,并对内容进行阐释。党章和党规集中体现了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学党章最重要的是解决信仰问题。在赵华阳的解读下,党员及其他同学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章的理解。接下来,全体党员同志缴纳了当月党费。

   第二部分是此次学习会的重点,全体成员围绕“党员不能信教”这一主题进行学习。首先,有同学表示疑惑: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党员不能信教吗?对此,赵华阳作出了解答:“党员不能信教”这是个陈述句而不是疑问句,我国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接下来就围绕“党员为什么不能信教”进行讨论。经过简短的讨论后,有两位同学代表发言。崔倩同学认为,党员不能信教是有党章规定的,是由党的性质和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决定的。吴晓玮同学谈到,党员不能信教并不意味着党员没有信仰。一旦我们选择入党,就意味着我们选择了信仰马克思主义,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在代表发言后,赵华阳进行了总结。他讲述了刘志军、王林和丛福奎等党员信教的例子,以此说明党员信教的消极影响。党员不能信教也是共产党的纪律要求,我国发布多项规定都明确指出这一点。身为共产党员,都应是无神论者,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规范自己,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全面塑造自己。经过深刻的讨论学习后,全体成员对“党员不能信教”这一主题有了更新和更深的认识。

   经过此次学习,同学们对“党员不能信教”都有了深刻的理解,并表示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严守党规章程,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和信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