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中心教工党支部开展“讲道德、有品行”专题学习活动
(通讯员 刘翔 摄影 邓敏)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精神和校党委关于开展新学期党建工作的安排,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党支部于2016年9月8日下午2:30在文治楼517会议室开展了以“讲道德、有品行”为主题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党支部全体成员参加,活动由党支部书记潘丰文主持。
本次活动分为两个环节,第一个环节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李杨向党支部成员详细说明了党费交纳标准和明细。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缴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当按期交纳党费,这是每个共产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交纳党费的意义在于强化党员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和组织观念,时刻提醒党员要对党忠诚。
第二个环节,由党支部书记潘丰文讲授以“讲道德、有品行,做合格党员”为主题的党课。潘丰文从三个方面探讨了共产党员怎样做到讲道德、有品行,做合格党员。首先她阐述了讲道德、有品行,做合格党员的重要意义,个人品德修养是社会基本的要求和道德建设的基础,也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保障,更是推动社会良好道德风尚形成的重要力量。党风决定了民风,民风反过来又影响党风,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在群众中发挥积极带头作用。其次是共产党员应当具备什么样的道德品行,她提到,“百善孝为先”,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已经包含了共产党员应当具备的道德品行,要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明大德即具备良好的政治品德,守公德即要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从点滴做起,以公德处事,以理性行事,严私德即严格约束个体行为,包括个人和家庭。最后是如何做到讲道德、有品行,她指出,应当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不断向人民群众学习,向榜样和先进典型人物学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培养崇高的政治品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慎独、慎微、慎友”,即独处时也要严于律己,小事当慎、小节当拘,交友要谨慎。随后,党支部成员就本次学习的主题进行了发言。
通过本次学习,支部全体成员的党性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党支部将以身作则,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踏踏实实工作,为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