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工作通知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6〕15号)的要求,本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立项工作由各学院自主开展。中心将开展2016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立项工作,具体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2016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实施细则》(附件1)的相关要求进行。
中心2016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设置项目详见附件1,资助项目简介详见附件2,项目管理流程详见附件3。有意申报“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师生请于2016年11月21日下午17:00之前上交立项申报表(各类申报材料详见附件4-7),按要求整理并上报材料到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文治楼512)。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8386072。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