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开展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系列讲座
(通讯员 李杨学生通讯员 解耀祖)为进一步深入领会、学习和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特邀请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为广大师生就依法治国建设相关问题,开展以“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为主题的系列讲座。
10月29日晚,“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系列讲座开幕式暨第一讲“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的几点认识”在文泓楼一楼报告厅举行。原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徐汉明教授担任主讲,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及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的研究生积极参加本次讲座。讲座由法硕中心主任杨宗辉教授主持。
徐汉明提到,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会议精神在国内和国际反响强烈,在七个热点问题中,排列在前三位的是“领导干部不能干预司法”、“重大决策终身追责”、“法治建设纳入政绩考评”。这些问题受到了众多媒体的追捧,体现了社会公众对法治政府的新期待。
谈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徐汉明指出,当今中国正处于以下几个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处于“关键期”,全面深化改革处于“攻坚期”,实现党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法治化处于“考验期”,国家治理法治化、现代化处于“发展期”,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处于“艰难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处于“节点期”。
应如何看待“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系?徐汉明打了一个十分生动的比方,他将二者比作“高铁快车”与“基准轨道”的互动依存体。四中全会部署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制度建设六项重大改革,犹如启动高速运行的“高铁快车”,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航程奔驰,执掌“高铁快车”安全、稳定、有序、高速行驶,才能承载更多的资源,创造更多的财富,给人们提供更安全、更健康、更舒适、更文明的幸福生活。我们的国家是人民共和国,人民幸福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主旨。“高铁快车”的恒动力来源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包括法制需求在内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
在提问环节,不少学生积极向徐汉明教授请教,现场气氛热烈。徐教授总结道,四中全会提出的五个体系中,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举措,是宪法法律得以贯彻实施的重要手段,只有保障体系科学、机制健全、资源充分,才能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提供基础。构建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利益相关主体的冲突与磨合,亟需增强理念认同,对制约法治保障体系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和逐一解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是构建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的根本所在。目前,我国亟须加快推进人权司法保障法治化,完善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律宣传等工作,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让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就地解决,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