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作者:2016/03/21 12:0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精神和要求,我校已开始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工作,欢迎有志者报考!

一、培养目标 为法律、经济、管理等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复合型、应用性法律人才。

二、报名资格  20127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三、报名方法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23—7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招生单位及省级用户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admin.html),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5)。

考生于712—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考生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完整、规范、有效。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现场确认地点:查询各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

考生可于10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 、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复试时交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五、入学考试  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包括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共计二门。 考试时间为1025日。

六、复习资料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

七、录取指标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精神,我校将自行组织录取工作,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并根据考生全国联考成绩和复试成绩(含政治理论考试和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75人。

八、学习方式 实行学分制管理,学制三年,采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500学时,根据教学计划安排,一般每学期集中学习一次,约二十天左右。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委员会评定,由学校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九、学习地点 校南湖校区。

九、学费标准 根据物价部门许可,每生每年人民币壹万元整。

十、专业学位类别代码 035100法律硕士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南湖校区文治楼512办公室);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邮编:430073;办公电话: 027-88386072 88386146 ;联系人:刘老师 杨老师;网址: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1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