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政法干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录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2016/03/23 12:0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2年政法干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录复试工作

实  施  细  则

第一条 为严格执行《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政法[2012]37,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拟招生人数:检察院业务方向17人;法院业务方向39人。

第三条 复试包含专业笔试和面试(含专业面试及外语测试)两个部分。

1.专业笔试内容为:民法学、刑法学、法理学,总分150分,每门各占50分。

2.面试含专业面试和外语测试,总分70分,采取抽题和现场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占50分;外语测试考察考生的口语及听力,占20分。

3.复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满分为220分。

第四条 学校收到推荐复试考生数据后,第一时间在本网站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和复试流程。请考生留意本网站公告并相互转告。

复试工作流程安排(考生需先在文治楼五楼查询本人复试序号再进行以下流程):

一、报到缴费:2013316日上午9:0011:30,南湖校区文治楼512室。根据物价部门的规定复试费每人100元。

二、资格审查:2013316日上午9:0011:30,南湖校区文治楼517室。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大学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完毕领取复试登记表,填写完整后于笔试时交监考老师。

三、笔试:2013316日下午14:30-17:00,笔试地点报到时查询 。参加笔试的考生需带身份证原件及已填写完整的研究生复试登记表。

四、面试(含专业面试及外语测试):2013年317日上午9:00开始,面试地点报到时查询。参加面试的考生需带身份证件原件。

第五条 录取规则:

1.依照考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系统、定向单位按考生的最终成绩排名,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最终成绩是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复试成绩×50%

3.复试成绩(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外语测试)低于132分者,不予录取

第六条  复试工作结束一周后,考试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本人复试成绩和最终成绩。

第六条 联系方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网址:

联系人:刘老师 杨老师 

电话:027-88386072  88386146

传真:027-87430115

乘车路线:武昌火车站乘公汽538到终点站茶山刘下车即到汉口火车站乘公汽590到终点站茶山刘即到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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