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会顺利召开
(通讯员韩旭摄影徐紫鹏)元月8日上午10时,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会在文泓楼报告厅隆重举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吴汉东教授、副校长陈小君教授、研究生院副院长张德淼教授、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杨宗辉教授、副主任郭雷生副教授及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组全体指导老师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吴汉东教授主持。
会议伊始,杨宗辉主任从法律硕士教育的现状、存在问题和改革构想三个方面做了工作报告。他指出,我校法律硕士教育历史悠久、实力雄厚。在“整合资源、多元并举”培养模式的指引下,确立了内涵明晰的培养目标、“五位一体”的教育教学战略,建构了种类多样的法律硕士培养体系、“融通、因材施教”的培养方案,同时通过“内严外精”的导师队伍选拔方式,形成了我校法律硕士成绩显著、社会评价稳步提高、初步具备规范成熟办学模式的现实状况。杨宗辉主任从五个方面谈到法律硕士教育存在的问题:一是,专任教师实践性授课有待改进、对实务教学把握不足;二是,校外合作导师的授课难以得到保证;三是,学生就业途径的不确定性导致实务教学存在困难;四是,毕业论文水平有待提高;五是,导师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指导和关心力度。改革构想方面,杨宗辉主任表示,要进行培养模式的创新,包括扩大选课自主权、加强与校外基地的合作培养、完善评价机制、以研究生创新计划作为论文撰写的导向、加强国际化交流等。同时,实现管理方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管理的转变。
随后,陈小君副校长就我校研究生教育评建工作进行了说明。首先,她对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情况做了简要的介绍。她指出我校通过多年的研究生教育已经形成了涵盖经、法、管等人文社会学科的完善的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并涌现出包括法律硕士在内的四个品牌专业硕士学科,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其次,她表示我校专业学位教育存在以下问题:导师队伍建设不足,课堂教学方式、模式没有个性,缺乏案例研究。因此,学校层面要落实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加强导师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双导师制,同时加大投入力度。最后,陈校长谈到迎接学校的评建工作要强化导师的责任意识,不断加强管理,规范教育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要加强指导和审视工作;要因材施教,提高教学水平;加快案例库建设;开展国际交流;从而用特色彰显优势。
接着,张德淼副院长就评建工作进行了政策解读。他谈到了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纲要的背景、依据与说明,并从目标与标准、教育管理、培养过程、导师岗位管理等几个层面阐释了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建设。郭雷生副主任主要从题材形式、撰写规范、撰写与指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改进等方面讲述了法律硕士专业论文撰写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最后,吴汉东教授做总结讲话。他指出,当前法律硕士教育面临着“挑战与机遇”、“评估与建设”、“改革与发展”三个方面的形势。广大老师要认清形势,担当起培养法治人才的历史使命。至此,本次大会在掌声中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