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和(国际仲裁) 研究生培养项目补报名通知

作者:2023/03/28 02:35

由于部分学生没有及时掌握报名信息,错过了报名时间,希望补报,故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再一次开放涉外律师与国际仲裁项目的报名工作。

一、申请条件

(一)已参加过中心组织的2023年研究生复试所有流程的考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均为三年

)考生外语水平良好鼓励本科专业为国际金融、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知识产权等专业同学报名;鼓励本科辅修法学或英语、小语种专业双学位同学积极申报。

、申请方式

考生需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本人手写签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并将申请表与英语水平成绩单、证书等证明材料(全国英语六级、雅思、托福、小语种成绩证明等)扫描成pdf格式成一个文件,于3月30上午10:00发送至邮flssjyzx_zuel@163.com,邮件标题命名规则为涉外律师项目或国际仲裁项目+报考专业+考生编号+姓名+复试序号我们将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确定通过资格审查名单。

三、录取办法

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和(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2023年招生复试选拔办法 http://fszx.zuel.edu.cn/2023/0322/c4863a328174/page.htm一致。

其他复试录取有关要求,按照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中心普通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有关要求执行。

联系方式

中心咨询电话:027-88386072;

监督电话:027-88387927。

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511室

学校研究生招生网 http://yzb.zuel.edu.cn/main.htm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http://fszx.zuel.edu.cn/

、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心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和中心有关要求确定,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233月28

附件1:申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2:申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