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接收2022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强科学选拔,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公平公正,根据学校有关推免生工作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三)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和科研潜力,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列。
(四)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2、参加社会实践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
3、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并获奖;
4、作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学习1年以上。
二、计划人数及接收专业
法律(非法学)40人;法律(法学)30人。以上为各专业拟接受推免生参考人数,实际录取以考核后最终录取人数为准。鉴于往年实际情况,优秀营员有放弃的情况,请各位有意向考生根据自己意向报考,我中心将择优录取。
三、申请材料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
(二)历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三)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五)各类获奖证书;
(六)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科研成果等。
(七)2名专家(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推荐信各1份。均须专家本人签字,且提供专家职称证明材料各1份。
报名考生将以上材料的扫描件依次编辑到一个PDF文档中,以申请专业-本科学校-姓名的格式命名,于2021年9月28日周二12:00前发送至邮箱263615481@qq.com,已参加过本中心南湖法硕夏令营和校园开放日活动的考生已提交过相关材料,此次只需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申请考生须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进行核对,一经发现材料有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四、申请、复试考核、录取程序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已经参加我校夏令营或研招校园开放日的考生也要通过此系统进行报名。
1、考生注册及付费。2021年9月23日左右(具体时间见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站),开通已审核通过推免生的注册、网上支付功能。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免生资格考生登录中国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完善个人信息、网上缴费。
2、考生报考、中心发出复试通知。
申报我中心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考生需于9月28日(周二)12:00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名,完成填报专业志愿,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中心收到考生报考信息后通过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分批次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如未收到通知可电话咨询)。考生须在中心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不同意参加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通过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接收中心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考生须按时参加复试。
4、复试考核内容。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具体复试考核办法、复试内容和复试平台请关注后续公告。
5、确定拟录取名单。中心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学术背景、复试成绩等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在复试结束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
6、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考生收到中心待录取通知后,需在中心规定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中心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7、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中心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在中心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8、录取工作。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学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录取通知书寄送信息请关注2022年5月学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注意:已参加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南湖法硕夏令营和研招校园开放日并获优秀学员的考生,无需参加接收推免复试,可直接接收为我校2022级硕士研究生。
五、培养、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培养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相关规定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2021年9月修订)。相关制度文件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培养管理办法(http://yjsy.zuel.edu.cn/pyydd/list.htm)。
学校设置“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通过5大平台、17类项目鼓励、支持研究生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推荐优秀研究生进行国内访学、国际化联合培养。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链接:http://yjsy.zuel.edu.cn/2016/1024/c4320a119494/page.htm)。
(二)学费
除有单独说明的之外,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按学年收取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此收费标准从2022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若后期收费政策有变动,实际收费标准以学校财务部网站“收费公示”栏目公布的“2022年各专业收费标准与相关收费项目及标准”内容为准
(三)奖助体系
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与实践奖励、学年评优、专项奖学金、“三助”酬金和特困补助等。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参评对象参照相应管理办法执行,评选办法可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查询(链接:http://ygb.zuel.edu.cn/145/list.htm)。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生•年,奖励名额按相关部门下达为准;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每年按10个月计发。
2、硕士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和奖励比例按学校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3、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奖励实行代表作评价制度,以奖励高水平科研与社会实践成果为主的评价导向,奖励项目包括研究生科研与实践优秀成果奖、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先进个人。研究生科研与实践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标准分别为3000元/项、2000元/项和1000元/项;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先进个人每名奖励3000元。
4、研究生学年评优每年评定一次,包括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和单项奖,以精神鼓励为主,均不设奖金。
5、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由社会捐助设立,根据设奖单位要求,不定期/额奖励资助优秀研究生。
6、“三助”酬金用于支付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工作的报酬,酬金标准一般为540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计发。
7、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和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学校可资助研究生临时特殊困难补助。
8.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3、推免生注册、报名、网上缴费及拟录取工作全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不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现场(网上)确认。
4、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联系方式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电话:027-88386072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网站: http://fszx.zuel.edu.cn/
2、电话:027-88386706
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b.zuel.edu.cn
3、申诉与监督
邮箱:flssjyzx@zuel.edu.cn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