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举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培养项目”商讨会

作者:2021/04/19 02:24

(通讯员 余安琪 王莎莎 摄影 余安琪2021415日上午9,“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培养项目商讨会在研究生院二楼会议室举行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范倜律师,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芳律师、耿志宏律师、罗运红律师和谭啸总监,北京德和衡(武汉)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启雄律师、杜兵律师,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肖乾律师,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杨勇律师,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简基松教授研究生院副院长魏永长副教授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黄玉烨教授财税学院税务系郭月梅教授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系何焰副教授法学院理论法系李培峰副教授法学院经济法系陈虹副教授法学院诉讼法系陈实副教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李杨老师主持

会议第一项由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简基松教授发言。简主任首先对各联合培养单位代表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就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的历史发展和招生情况进行介绍,针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方向的培养目标和价值内涵进行阐述。他指出,涉外律师培养主要从知识结构、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三方面着手,知识结构是指法律人所必备的理论知识和实务知识,工作经验的获得和工作能力的提升需要在理论中进行沉淀,在实务中学习汲取,这就体现出各联合培养单位共同合作的必要性合作由招生、培养和实习三部分共同组成其中培养又细分为教学和指导。此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方向培养项目采取三导师制,校内专业导师、实务导师和跨学科导师三方共同对学生进行指导,最终促进教学相长。

会议第二项由研究生院副院长魏永长副教授讲话。魏院长对各联合培养单位代表的到来表示感谢,并针对涉外律师培养模式提出了期许和建设性的意见。他强调,成立涉外律师培养项目领导小组可以将优秀律师纳入校外导师队伍使其参与到涉外律师培养的全过程以及论文选题、指导和答辩各环节。同时,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要保持高度一致,以保证涉外律师的培养质量。

会议第三项由联合培养单位代表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范倜律师发言。范律师谈到,法律硕士涉外律师培养方案应更具针对性,在课程体系和方案设计可分为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两部分进行双语教学,使学生更好地适应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日益显著的普通法系、大陆法系以及中国法律传统之间的交融。

会议第四项由校方和联合培养单位共同商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培养项目的具体方案修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项目是落实国家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的一项具体措施,是法律硕士教育的一个特殊项目,是探索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一个新的尝试各联合培养单位代表都积极发言,对如何培养一批法学功底扎实、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律师人才展开激烈讨论。

 

 

  

 

 

会议第五项校方和联合培养单位代表们合影留念。

至此,本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商讨会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