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教育中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2021/03/22 05:24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法律硕士教育中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坚持安全有序、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灵活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突出学科特色和需求,确保复试录取质量。严格规范考核流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完成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及监督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以下称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遴选参加复试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组织考生进行复试考核,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中心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复试监督巡视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及巡视检查,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督查巡视组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复试基本政策

(一)招生计划数 :361人。含非专项计划全日制推免生20人,非专项计划全日制联考生293人,非专项计划非全日制联考生22人,专项计划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生6人,专项计划全日制退役士兵计划20人,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二)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按照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和要求执行,只要符合条件的全部进入复试。其他招生计划人数与复试人数比例为11.2

根据规定,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公布相同的分数线,不得擅自突破或自行解释国家统一政策。中心以招生计划数(计算时先扣除推免生招生计划数)为基数,按照招生计划数乘120%比例的方式确定复试人数进行差额复试依据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划定复试分数线。最后的复试人数遵循四舍五入原则取整数,相同分数上有多人的,多人均进入复试。各专业类别分数线如下表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专业

类别

学习方式

计划数

复试分数线

单科线

035101

法律(非法学)

推免生

全日制

10



非专项

全日制

215

349

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非全日制

12

少骨计划

全日制

5

325

退役士兵

全日制

18

257

单科满分100分的科目不低于35分;单科大于100分的科目不低于65分。

035102

法律(法学)

推免生

全日制

10



非专项

全日制

78

341

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非全日制

10

少骨计划

全日制

1

332

退役士兵

全日制

2

291

单科满分100分的科目不低于35分;单科大于100分的科目不低于65分。


合计



361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现场复试,所有进复试考生(除推免生外)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名单见附件。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为2021326-29日,具体安排为:

时  间

内容

地点及其它

326日(周五)上午8:30-13:00

报到缴费、资格审查

南湖会堂大厅:考生报到、进行资格审查、交纳复试费100

327日(周六)

8:30-11:30

笔试

南湖校区文泰楼一楼标准化考场内:具体考场请关注中心网站后续通知。

328-29日(周日、周一)

面试

南湖校区文澴楼五楼:分组及具体安排请关注中心网站后续通知。

(三)复试考核内容

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和外语听说能力。

(四)复试考核形式及分值

复试考核形式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20分。

1笔试:测试学生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50分。考试内容包含刑法、民法、写作。

2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进行测试。综合面试满分70分,具体结构为:专业知识广度深度25分、外语听力口语25分、综合素质20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面试考核需包括考生自述、考生抽题、考生回答、现场提问。面试考查内容应包含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其中专业课考核法理、刑法、民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3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在复试阶段完成。

(五)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1、在资格审查时,复试考生必须提交1份《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取得国外大学文凭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相关认证流程请查询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详细情况见“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及说明”。未按时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复试资格。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者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一律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各学院(中心)对考生提交的认证报告必须要在网上进行复核(国内学历在学信网,国外学历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复试阶段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及说明详见我校研招网,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及说明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及说明

(六)缴纳复试费

考生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应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00/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费。

五、调剂

(一)调剂时间:具体时间请关注中心网站后续的调剂公告。

(二)申请调剂考生须同时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分数线和调剂单位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三)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四)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中心将提前在单位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已经向我校缴纳复试费的第一志愿考生,参加我校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费。第一志愿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参加我校调剂复试,需缴纳复试费。

六、拟录取

(一)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之和,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复试成绩和入学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等,则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拟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则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拟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则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拟录取。

(二)非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32分为不合格,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10分为不合格。

(三)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录取参考,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信息公开公示

(一)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实施细则中应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要求,以及复试、调剂、拟录取等各环节的规定。

(二)在复试、拟录取阶段,提前在中心网站公布本单位复试实施细则,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调剂录取等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三)在中心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中心咨询电话:027-88386072;监督电话:027-88386146;申诉邮箱: flssjyzx@zuel.edu.cn 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复试录取纪律及监督

(一)复试面试老师、命题老师和工作人员由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选派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和工作人员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相关工作。

中心监督巡视组履行监督责任,负责监督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对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保证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九、考生需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及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网站有关复试工作信息,以免贻误。

十、本细则末尽事宜由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公告复试名单法律硕士教育中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xlsx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21322